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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警察服装的七次改革更新

       新中国成立后,警察被正式命名为“人民警察”。警察服装,从1950年起,在颜色和款式上进行了七次改革,八款制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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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五零式警服:同解放军着装,但胸章标有“人民公安部队”字样,臂章有“公安”二字,帽徽为中间嵌“公安”字样的红五角星。

       2.五五式警服:上衣为白色和草绿色,下衣藏青色,平顶大檐帽。即我们熟悉的“马天民式”。

       3.五九式警服:上衣白色,增加了领章,领章中有一铜质盾牌,上缀五颗五角星,下装颜色由藏青改为藏蓝

       4.六五式警服:再次与部队服装趋同,上衣草绿色,有红领章,下装藏蓝色。取消大檐帽。草绿色软帽缀一圆形国旗图案。

       5.七一式警服:为区别军、警服装,增加大檐帽,上、下装均改为蓝色。后又改夏季服装为上白下蓝。

       6.八三式警服:改革较大,除草绿色、红领章没有革新,其他变化都很大:上衣有饰有黄边的肩袢;袖口有两条黄色袖线,下衣饰有红裤线;大檐帽上有了警徽,胸前有了警号,上衣有了臂章;臂章上虽然仍有“公安”二字,但下面首次出现英文“POLICE”

       7.八九式警服:改红领章为松枝-盾牌领花,1993年改为有警衔标志的箭形领章,1995年改为肩章;臂章由悬挂式改为缝制式;下衣取消红裤线;配发黄衬衣、蓝领带;警号由红色改为蓝色。变化较大、但警用服装不惹人注意的是,领带上有了“警察”的汉语拼音。

       8.九九式警服:即现行警察着装。基本颜色为藏蓝,与国际警察服装基本接轨。其细微处是臂章上几十年的“公安”二字变成了“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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