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务人员着全国公安机关统一的警用服装时,就意味着代表国家行使法定警察职权,是警察内在性质的外部标志,象征着国家和法律的权威及对工作对象有强制性和威慑力。规范着装是对警务人员的基本要求,它直接关系到警容、警威和公安队伍的形象。因此,警务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着装管理规定》着装。
一、着警裙注意事项
警裙,是女性警务人员夏季穿着的制式服装,它设计合体、飘逸。着警裙,更显得女性柔曼婉约、娉婷清丽。着警裙时应注意以下细节:
1、警裙的侧链要拉好,要将上衣掖在裙子内,腰带扣系好正对前方。
2、应选择肤色的长筒袜。不能穿大红大绿、花里胡哨的袜子,它将会破坏警服的端庄与威严。
3、着裤装行走时,走一条直线或两条直线均可,步幅稍大一点更精神,但着警裙时应走一条直线,步幅不宜过大,使裙子的下摆与脚的动作显出优美的韵律感。
4、着警裙入座前,应当先将裙摆向前收拢。坐下后,应双腿并拢侧放。
5、要保持警裙的平整和爽帖,入坐后臀部不要频繁挪动,避免出现皱褶影响美观。
6、袜口不能露在裙摆外,避免出现“三截腿”。所谓“三截腿”,就是裙子一截、袜子一截、鞋子一截。
二、便服礼仪
警务人员所说的便服,通常都是相对于警察服装而言,即除穿着警服以外的着装。在通常情况下,警务人员非因公外出应当着便服,也就是说,警务人员在工作之余就应当着便服。 但这一客观事实并不能证明警务人员在选择便服时,可以随心所欲、毫无顾忌。
三、着装原则
1、TPO原则。TPO原则是世界通行的着装打扮的最基本的原则。T代表时间、季节、时令;P代表地点、场合;O代表目的、对象。
2、整洁原则。正确的着装,能起到修饰形体、容貌等作用形成和谐的整体美。
3、个性原则。它有两层含义:穿着对象和交往对象。也就是说,自己的穿着既要适合自己,能表现自己的个性风格,又要对应别人,与自己的交际对象保持协调一致。警务人员在任何场合,着装都应避免过分裸露、过分透薄、过分短小、过分艳丽。着装,要综合考虑自己各方面的条件和社会条件,使之穿出自我、穿出个性。
4、三色原则。它是指全身上下的穿着包括袜子、腰带和所携带的包具等,应保持在三种色系之内,很接近的色彩视为同一种色系。三色原则有助于保持庄重、保守的总体风格,在色彩上显得规范、简洁、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