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着警服的规范要求
1、警帽端正,鞋袜适宜。除工作需要或者其他特殊情形外,应当穿制式皮鞋、胶鞋或者其他黑色皮鞋,穿深色袜子。非工作需要,不得赤脚穿鞋或者赤脚;男性公安民警鞋跟一般不得高于3厘米,女性公安民警鞋跟一般不得高于4厘米。不得歪戴警帽。
2、规范装饰,警容严整。警衔、领花、胸徽、警号等标志按规定缀钉、佩戴。系扎制式腰带,不同制式警用标志不得混戴。不得扎围巾,不得系挂钥匙、手机和饰物,不得佩戴耳环、项链、手链、领饰、戒指等首饰和其他与公安民警身份或者执行公务无关的标志、物品。
3、警察服装整洁,配套穿着。保持警服干净、平整、皮鞋光亮,袜子干净无异味。上下内外衣制式一致,新旧程度相近。不同制式警服不得混穿,警服与便服不得混穿。警服内着非制式服装时,不得外露。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
注意事项
1、着作训服时,只佩戴套式软质肩章,不能佩戴警号和胸徽;内着制式圆领恤衫或制式圆领毛衣。如果内着背心等其他非制式服装时,非制式服装不能外露。
2、着警察服时,除在办公区、宿舍内或者其他不宜戴警帽的情形外,应当戴警帽。
3、着春秋执勤服和冬执勤服时,内着制式圆领恤衫或制式圆领毛衣。或者内着黑色或藏蓝色圆领恤衫或圆领毛衣。
4、工作时间,通常着执勤服;参加训练时,通常着作训服;参加授衔仪式、宣誓、阅警、重大会议、外事等活动时,除主管(主办)单位另有规定外,着常服。
5、身躯有明显伤残的警务人员和女性警务人员怀孕后体型发生显著变化的不得着装。
6、着多功能服时,里面必须着冬执勤服或冬常服。
7、着外穿式制式衬衣时,应系制式腰带;衬衣下摆应系于裤腰内。
8、着夏执勤服时,上衣口袋不宜装过重、过厚的东西;不能戴警便帽。
进入室内时,通常要脱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