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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服装配备标准

警察服装配备标准主要涉及以下方面:

着装要求。公安民警在工作时间通常着执勤服,参加训练时着作训服,参加授衔仪式、宣誓、阅警、重大会议、外事等活动时着常服。

着装规范。公安民警在着装时应按照规定配套穿着,不同制式警服不得混穿,警服与便服不得混穿。警服内着非制式服装时,不得外露。警服上应按照规定缀钉、佩戴警衔、警号、胸徽、帽徽、领花等标志,系扎制式腰带。不同制式警用标志不得混戴。除工作需要外,不得佩戴、系挂与公安民警身份或执行公务无关的标志、物品。

警察冬常服

着装情形。在执行特殊侦查、警卫等任务或从事秘密工作时不宜着装。工作时间非因公外出时不宜着装。女性公安民警怀孕后体型发生显著变化时不宜着装。公安民警辞职、调离公安机关,或被辞退、开除公职、因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审查、停止执行职务、禁闭时,不得着装。

着装细节。男性公安民警着装时通常戴大檐帽或警便帽,女性公安民警则戴翻檐帽或警便帽。在室内时,警帽应按规定放置。除工作需要或特殊情形外,公安民警应穿制式皮鞋或其他黑色皮鞋,非工作需要时不得穿便鞋。男性公安民警鞋跟一般不超过3厘米,女性公安民警鞋跟一般不超过4厘米。公安民警不得系扎围巾、染指甲、染彩发、戴首饰。男性公安民警不得留长发、大鬓角、卷发,女性公安民警发辫不得过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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